西安哪能办港澳?
西安市公安局在全市48个各级公安分(县)局派出所内设立了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点,全市任何一个出国(境)申请点均可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人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任何一个受理点申请相关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审核通过后,由市局统一制作并按审核意见,经市、区(县)两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核签发后,由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统一制作。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资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属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的,应当提交所在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军人应当提交团级以上部队政治部门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申请表和函件应当电脑打印);
2、提交近期2寸淡蓝色或者白色背景光面彩色正面护照照片2张及深圳市公安特区局出入境管理处符合《出入境管理办法》制证要求的光盘1张(照片应当着深色有领上衣,不得着制式服装,但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公安民警可以着制式服装,免冠,头像应当占照片长度2/3);
3、提交居民身份证(当场查验后返还)和居民户口簿(仅限广东省外人员)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属广东省内户口且在深圳公安特区局出入境管理处申领过电子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且未迁往非广东省户口的申请人,在提交《申请表》时无需提交户口簿和身份证);
4、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属广东省外户口、军人及已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除外);
5、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出生证明原件及双方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或者军证复印件(申请人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或户口簿无法证明监护关系的,应当提交监护关系证明);监护人应当陪同申请人(《申请表》监护人一栏须由陪同申请的监护人签名,未陪同申请的,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监护人委托书或者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声明书),监护人是收养、寄养关系的,应当提交收养、寄养公证书。
其他相关事项:
申请人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毕业季节急需出境等特殊情况申请出入境证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加急办证服务。
申请人未满18周岁,需到所属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大队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