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棠下好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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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偷税漏税”这个罪名是很重的,不知道你说的偷税具体是什么事情。如果是真的存在偷税事实的话,那么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行政处罚)的;但是,如果没有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税务机关已经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情况之下,则不会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了(《征管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七十七条)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不会来追究你的刑事责任(当然,如果纳税人不执行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并且情节严重的,税务机关可以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然,如果真的是通过欺骗的方式少交了税款,并且金额较大的情况之下,就可能会构成逃税罪,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其次,如果你确实是该公司的实际负责人,那你也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单位犯偷税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作为单位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你是需要承担一定刑事责任的(不过,可能判处刑罚的时候会有所区别,对于你本人应该会酌情予以从轻或减轻)。

3.最后,关于你所说的好像听说以前有过类似的案件,法院判了无罪,这种说法是对的法律适用是有一个发展过程的,以前的司法实践跟现在的司法实践是不一样的。 总之,依法纳税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该做到的,不偷税漏税并不是意味着我们纳税人就只能“吃亏”,税务部门也会对我们的行为进行相应的监督和检查,一旦发现有隐瞒收入、虚假申报等情况,同样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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