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汽车站哪有小姐?
你说的这个车站是洛阳的吧,具体哪个站我也不知道。不过你可以搜一下“洛阳市出租车奸杀案”,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话说2014年1月25日凌晨两点多,在洛阳市新安县出租车停靠点,一名年轻女子乘坐出租车,下车时忘拿钱包,又返回寻找时,被出租车司机尾随到一偏僻处,将被害人拖至路边草丛中实施强奸。 当时那个新闻还报道了这个女的是在洛阳上学的,19岁,外地人。
当时我还在上高中,新闻说这个女孩是洛阳某个大学的大一学生,我当时还和我妈说这女孩子太不小心了,大晚上出来也不小心。后来才知道,这女孩子可能就不是什么大学生,更不是什么外地人! 新闻报道的犯罪嫌疑人叫李浩磊,今年39岁。2003年开始,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两次被判死缓,2013年才从监狱里释放出狱。 据李浩磊自己交待,他第一次作案是在1996年在洛阳某高校附近,趁黑夜用砖头将一个年轻女孩砸晕后将其强奸。
他第二次作案是在2002年的冬季,在洛阳某商场附近,先用石头将正在走路的一个年轻女孩砸伤,然后将受伤的被害人拖至一公园内实施强奸。
2014年1月25日的第三次犯罪,是他犯下死刑后立即执行的罪孽。 我查询了一下,该案一审判决的时候,李浩磊是否认自己有罪的,声称自己不知道哪里来的血迹,对被害人的伤势鉴定有异议,声称是自己受伤了,不是强奸造成的。
至于为什么三次犯罪都在洛阳,而且都是深夜,李浩磊解释称由于自己初中文化水平,找不到工作,白天害怕被人认出,所以只好选择在黑夜里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