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停车场怎么收费?
1、目前深圳主要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基本由深圳市发改委定价; 2、除政府定价或核准的临时停车场外(一般针对展会期间),各停车场所收费用于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成本、税金和利润; 3、目前深圳市对道路停车和公共停车场收费价格进行了调整,自2017年4月1日起实行。 深圳各区的停车场具体收费情况如下: 罗湖区 普通停车位白天首小时6元,首小时后每半小时加收2元,24小时内最高限价60 元。 夜间(晚上10时至次日早上8时)首小时6元,首小时后每半小时加 收1元,24小时内最高限价50元。 节假日无休。
福田区 福田区各类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内的配套停车场(所),住宅类停车首小时最高收费8元,首小时后每小时加收4元;商住类停车首小时最高收费10元,首小时后每小时加收5元。 全天最高收费60元和65元。政府指导价在现有基础上统一下调了30%。
南山区 南山区所有路段临时停车首两小时以内(含两小时),不收费;超过两小时的,每超一小时收取人民币3元的叠加费,每日累计收取不超过30元。 对在区域内有合法产权证明的住宅区(小区)配建并正常运营管理的停车场,按上述标准收费。 对在区域内无合法产权证明需临时借用场地建设运营的停车场(含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按照路内临时停车收费标准的两倍收取服务费。 道路停车夜间时段(晚10点至早8点)不收费!其他时段统一调整为上午8点到晚上9点。
盐田区 普通停车位白天首小时6元,超出计时单位每满一个小时增加2元,24小时最高限价60元; 夜间(晚上10时至次日早晨8时)首小时6元,超时每小时加收1元,24小时最高限价50元; 不明确是否包含节假日。
宝安区 区内所有道路临时停车首两小时内(含了两小时),不收费;两小时后,按实际停放时长计费,每辆每次收费不超过10元; 公共停车场(不包含路边停车位),首小时6元,整档封顶30元/次。 路边停车位,首小时6元,首小时后每半小时3元(不足半个计时单位的按半个计价),每天10元。
龙华区 道路停车场(不含路内停车位),前两个小时内免收费,后每超出半个小时加收1元,24小时最高限收20元。 公共停车场(不含道路停车场),首小时6元,第二小时起,每超过一小时加收3元,24小时最高限收60元。
龙岗 区 全区所有路段(含道路、隧道、桥底等)临时停车,首两小时免收机动车停放保管费,第二小时起,应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现场标价牌公示为准交纳机动车停放保管费。
公共停车泊位(不含道路占道停车位),第一个小时6元,第二个小时起每增加1小时加收3元,24小时最高限价60元左右。 无理由拒绝进出场停车,或中途强行离场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坪山新区 道路临时停车位,前两个小时免费,第二个小时起,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以现场标价牌为准收取费用。 公共停车场,首小时6元,第二小时起每超过一小时加收3元,24小时内最高限价60元。 夜间(晚上10时至凌晨0时)不收费。
大鹏新区 大鹏所城周边(人民路、兴中路、中山路以及沿湖路等部分路段)实行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早晚高峰期(7:30-9:30;17:30至19:30)限时长,限区域,限牌的停车泊位试点方案。 其他时间段和假期按原有模式实行计时收费。 普通停车位白天首小时6元,超一小时加价一元,24小时最高封顶30元。夜间首小时6元,超一小时加价二元,24小时最高封顶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