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延误多长时间可以赔偿?
这个要分开来看,以国内航班为例,如果是航空公司或机场原因(包括天气、空中管制等)导致的延误,根据《民航总局关于改进民航服务态度的有关规定》第五条 明确规定,旅客的托运物品在航空运输途中发生丢失或者损坏的,按《民用航空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该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对货物赔偿做出了明确规定:“承运人违反本法有关规定,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本法有关规定的,由民航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旅客财产损害或者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这一条规定存在一个明显漏洞,即没有对“财产损害”进行明确界定。
由此,各法院一般会根据“损失数额的大小和当事人过错程度”来确认具体的责任承担比例,而并不是全部都由航空公司来进行赔付。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6月发布的《民用航空器事故调查规范》中,中国民航局首次明确了飞行延误造成的财产损失内容:“由于飞行延误造成的人身伤害是指因航空公司的原因导致的乘客受伤,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伤害是由航班延误直接引起的; (二)伤害已经发生并且必须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三)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航空公司或机场的原因”“由于飞行延误造成的财产损失是指因航空公司的原因导致乘客不能按时到达目的地,从而产生间接经济损失,包括增加交通费(如乘出租车、高铁等)、住宿费、餐食费或其他费用。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些费用必须是乘客因延误而额外支出的费用,对于乘客原本就应支出但未增加的合理费用,如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不予支持。” 但该文件只是一项部门规章,其法律效力低于合同法,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是否采纳这样的观点仍然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旅客若要与航空公司就延迟起飞而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对簿公堂,仍需承担很大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