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算哪个省?
重庆直辖的由来:
早在清末民初,中国一些开明人士就有设置中央直辖市或“特别市”的见解和呼吁。孙中山在《建国方略》中就曾提出过设置“特别市”的设想。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着手筹划设置中央直辖市,至1930年,先后将天津、上海、北平、青岛、厦门、汉口、广州、南京、沈阳、旅顺10个城市划为特别市,在行政上直接受中央领导。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在城市行政区划上也沿袭了特别市与普通市的区别,先后将北京、天津、上海改设为中央直辖市,在行政上直接受中央领导。以后,又将武汉、成都、沈阳、西安、南京、广州、长春、哈尔滨、大连等大中城市先后设置为中央直辖市。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中央直辖市体制被“左”倾思潮歪曲,直辖市与省“并大”的做法在实际工作中被曲解,在此情况下,一些中央直辖市又先后改为省级单位。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这确立了直辖市在我国行政建制中的法律地位。1983年、1988年、1993年和1999年,经全国人大审议批准和国务院批准先后又对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4个城市恢复或设置为中央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