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限行扣几分?
杭州目前实施的汽车(包括外地车)“错峰限行”和西湖景区单双号限行的规定,属于交通管理中的行政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限制通行的地区和重点路段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罚标准,应当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但杭州交警在具体执法中,对“错峰限行”违法的处理遵循的是“首次警告、二次罚款不扣分、三次依法扣证”的原则。即在初次违反“错峰限行”规定时,予以警告;两次违法的,处以200元罚款,不扣驾照分;而第三次交通违法或出现其他需要暂扣驾照的情况,将依法予以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除了上述两种常见情形外,还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也属违反“错峰限行”行为: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机动车违反“错峰限行”规定的,一律按违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条款,同一机动车驾驶人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多次处罚。如连续驾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将被一次性记满12分。交警在日常执勤中遇到上述情况,可一次作出多个处罚决定。 但如果同一辆车在同一时段违反“错峰限行”规定,被电子警察抓拍后在同一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受理的,只作一次处罚。